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九届青海省文学艺术奖获奖作品的决定
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九届青海省文学艺术奖获奖作品的决定
(2026年4月29日)
近年来,全省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从青海生态文化、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和高原文化的交融共生中汲取创作养分,潜心耕耘、精益求精,推出了一大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文艺作品,生动展现了大美青海昂扬向上的奋斗姿态、日新月异的时代变化、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丰富了全省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有力推动了全省文学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发全省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长篇小说《父亲的高原》、藏戏《金城公主》、《两弹一星交响组歌》等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含曲艺杂技)、广播电影电视艺术(含影视剧音像制品)、《格萨尔》史诗研究、文艺评论11个文艺门类共110部(件)作品“青海省文学艺术奖”。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守艺术理想、勇攀创作高峰,继续深耕青海文化沃土,创作出更多反映时代精神、彰显青海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精品力作。
省委、省政府号召,全省广大文艺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强化文艺创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深入挖掘青海丰富的文化资源,创作出更多兼具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与观赏性的文艺精品,不辜负时代召唤、不辜负人民期待,用心用情用力讲好青海故事、传播青海声音、展现青海良好形象,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强大精神支撑和文化滋养,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青公网安备630104020006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