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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锦绣中华(金鼎奖)全国风光摄影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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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23 作者:

  锦绣中华(金鼎奖)全国风光摄影大赛,是由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发起,近20个省市自治区摄影家协会共同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大赛。大赛已成功举办两届,紧紧围绕“锦绣中华”这一主题,引导摄影人以华夏各地美丽的自然风光、城市风光为艺术表现对象,展示祖国大好河山的独特魅力,激发人们“青山绿水、爱我中华”的情怀,被誉为摄影界的“风光国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记录新时代神州大地上的风景,抒写光影诗篇,特举办第三届锦绣中华(金鼎奖)全国风光摄影大赛。
《博峰祥云》首届金鼎奖金奖 李益川(新疆)  摄
  共同主办单位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河北省摄影家协会 河南省摄影家协会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江西省摄影家协会 四川省摄影家协会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贵州省摄影家协会 湖南省摄影家协会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 青海省摄影家协会 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甘肃省摄影家协会 吉林省摄影家协会 内蒙古摄影家协会 山西省摄影家协会 辽宁省摄影家协会 海南省摄影家协会 企业家摄影协会(深圳) 福建省企业家摄影协会
  承办单位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福建省企业家摄影协会
《落日桃花》第二届金鼎奖金奖  王兴冰(山东)  摄
  一、征稿内容
  向全国摄影工作者和风光摄影爱好者征稿。以中国各地美丽的自然风光、城市风光为艺术表现对象,展示祖国大好河山的独特魅力。作品力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较高的艺术感染力。
  二、活动规则
  1.在往届金鼎奖中获奖入选的作品,谢绝再次投送。
  2.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只限单幅,不收组照,数量不限。
  3.本次大赛,采用电子版投送稿件,概不收纸质作品。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长边不小于1920像素。
  4.作品力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较高的艺术感染力,在原片基础上可作适当符合规律的后期调整、美化修饰,但不得进行无法呈现真实场景的后期处理。
  5. 比赛不接受AI成像作品,一经发现,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已获奖入选的资格,并追索奖杯、证书。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作品获奖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作者应将大数据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不能按要求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8.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在旅游宣传促销及出版画册、举办展览、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中使用,不另付稿酬。
  9. 大赛组委会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同意本参赛细则之所有规定。
《风雪秦淮》首届金鼎奖金奖  张言华(江苏)  摄
  三、奖项设置
  1.大赛将评出200幅风光摄影佳作,授予荣誉,荣誉证书加盖参与主办单位公章,予以颁奖,其中:
  金、银、铜奖作品颁发精美金鼎奖杯及证书,佳作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所有获奖者均获赠精美作品集一册。
  2.比赛还设团体奖三个单位,以金奖作品计10分,银奖作品计8分,铜奖作品计5分,佳作计3分计算同一省份的作者获得奖分为团体总分,排列前三甲者,为大赛团体奖冠军、亚军、季军,由主办单位颁发“金鼎奖”团体奖杯。
  四、征稿时间
  2024年12月15日—2025年4月30日
《黄河凌花别样美》第二届届金鼎奖金奖  王利民(山东) 摄
  五、获奖待遇
  本次比赛面向全国征稿,由各省级摄影家协会共同组成评审团评审,对获奖作品各省摄协均认可其作为加入各省摄协组织的有效积分条件,同时主办单位还将向中国摄影家协会争取获奖优秀作品作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有效积分。
《伏牛之巅》首届金鼎奖金奖  刘玉乐(河南省)  摄
  六、投稿方式
  1、APP投稿:应用市场下载“千途”APP。(登录注册,在首页找到“赛事”,点击进入后在相应的赛事投稿。)
  2、网络投稿:http://www.pai2345.com/或者百度“千途赛事”投稿者须在千途导摄“比赛”专区“中投稿,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千途导摄)的作品列表中。
  3、手机投稿: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赛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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