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联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省文联及下属各部门、协会、事业单位作为普法责任主体,应承担下列普法工作责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文艺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突出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3.突出宣传民法典,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文艺工作者身边,走进文艺工作者心里。
4.突出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加强国家公园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升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5.突出宣传国家安全法,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反分裂国家法、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国家安全责任。
6.突出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7.突出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8.突出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大力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提高干部职工和文艺工作者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
9.突出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十五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九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法律素养。
3.结合文联文艺工作实际,贯彻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三)做好文联工作和面向文艺工作者的普法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2.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内开展法治专题学习2次以上。组织好文联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3.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
4.在管理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5.结合与文联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及“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文艺工作和群众的普法活动。
6.结合文联实际,以法律进机关为载体,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让法治理念根植人心。
7.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文联职能与文艺工作实际,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文艺创作、文艺活动、队伍管理全过程。组织省文联机关、部门、协会工作人员及广大文艺工作者,广泛学习文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引导文艺工作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从业、依法维权、依法履职能力,以法治护航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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