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青海省艺术系列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
通过人员的公示
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5〕326号)《青海省艺术系列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青文联行〔2025〕22号)《青海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青人社发2022〕115号)等文件要求,经青海省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委会评审,曹有云等2名同志通过2025年度青海省艺术系列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现对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
一、公示时间:2026年1月12日—1月16日
二、受理部门:青海省文联人教部、机关纪委
三、联系电话:0971-6307862 6307865
附件:2025年度青海省艺术系列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点击查看)
青海省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评委会(代)
2026年1月12日

青公网安备630104020006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