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青海省文学艺术奖评奖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公告(第2号)
第九届青海省文学艺术奖评奖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公告
第2号
根据《第九届青海省文学艺术奖评奖工作方案》安排,本届文艺奖初审工作于日前结束。经各文艺门类初审组专家评审,并报请第九届青海省文学艺术奖评奖工作协调机制同意,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最终确认110(部)件作品符合本届评奖复审条件。现将进入复审的作品目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共计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作品的复评资格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第九届青海省文学艺术奖评奖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反映。
评奖办公室联系电话:0971-6301195
监督举报电话:0971-6307865
特此公告。
第九届青海省文学艺术奖
评奖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

青公网安备630104020006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