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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之美我来拍”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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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4-30 作者: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培育和弘扬“五个文化”,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海的伟大实践,凸显党的二十大以来青海的巨大发展成就,青海日报社、青海省文联、青海省摄影家协会、青海省新闻摄影学会将联合举办“青海之美我来拍”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一、征集主题
  “青海之美我来拍”,以摄影图片形式集中展示青海之美。
  二、征集时间
  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征集内容
  聚焦青海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展现青海绚丽多彩的民俗风情、壮美秀丽的自然风光、各民族守望相助的感人场景、万物共生的生物多样性以及保护青海生态所取得的成就,生动展现广大群众在新时代的昂扬精神风貌,展示丰富多彩的各类文化活动。
  四、征集要求
  (一)紧扣主题,传递正能量。作品内容真实、情感真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二)作品要求为jpg格式,手机或相机拍摄均可。
  (三)作品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必要的背景。组照除作品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四)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投稿作品允许适度的后期处理,但不得过度修图,改变作品真实性。
  (五)知识产权及活动成果归属。
  1.摄影作品知识产权
  对于征集到的摄影作品视为投稿作者同意将作品的知识产权授予主办方。主办方有权在活动相关的宣传、展览、出版等用途中使用该作品,无需另行支付报酬,但应注明作品的作者姓名。
  2.活动成果归属
  “青海之美我来拍”征集活动征集到的作品,全部归入“青海省新闻影像库”(拟建设,暂定名,为青海日报社媒资库的一部分)和“青海文艺资源库”,在征集活动结束后,青海日报、青海省文联仍有权在今后的宣传或相关工作中使用,但要注明作者姓名。
  本次活动产生的其他成果,如活动宣传资料、评选结果、展览作品汇编等,其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  
  五、征集方式
  征集图片仅接受电子邮箱投稿。来稿请发至邮箱qinghaizhimei2025@163.com、qhswlwxb@163.com,请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青海之美我来拍’摄影作品”字样,稿件中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包括拍摄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四大银行之一,并具体到支行)、银行卡号。无作者信息的作品不予征集。
  六、作品发布与奖励
  青海日报、青海观察客户端、青海文艺网、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公众号、青海省摄影家协会公众号、青海省新闻摄影学会公众号等平台将从来稿中择优刊登作品,并对优秀摄影人进行重点推介。活动结束后,青海日报新媒体平台举办优秀作品展,每期发布作品将按规定寄发稿酬。青海日报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在青海日报各平台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推广,作者享有署名权。
  本次“青海之美我来拍”征集活动设一类作品10件,二类作品20件,三类作品30件,优秀作品50件,优秀组织单位5个。征集活动结束后由举办方组织评委会评定,并在青海日报、青海文艺网及所属新媒体平台公示。
 

 

  

青海日报社
青海省文联
青海省摄影家协会
青海省新闻摄影学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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