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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美德(1947~),籍贯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出生地西宁市。女,蒙古族,二级编导。曾任青海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常委、全国舞协会员、中国少数民族舞协会员、省文联委员、省对外友协理事、第三届省舞协副主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56年在西北民族学院艺术系学习舞蹈表演专业,先后任青海省民族歌舞剧团舞蹈编导兼演员、编导室副主任、副团长、团长。先后在蒙古族舞蹈《灯舞》、回族舞蹈《红艳姑》、朝鲜族双人舞蹈《老两口送饭》、三人藏族舞蹈《归来》、青海歌舞《花儿与少年》、土族歌舞《迎亲》、芭蕾舞剧《白毛女》《红色娘子军》、藏族舞剧《智美更登》等近20部作品中为独舞、领舞和主要演员。1979年在青海省文艺汇演中获演员表演二等奖。1982年与人合作编导的藏族舞剧《智美更登》获青海省首届文艺创作评奖优秀作品奖以及文化部民文司的嘉奖,同年创作的藏族双人舞《雁情》获青海省首届文艺创作评奖优秀作品奖。1982年大型舞剧《智美更登》曾在北京、上海、广州、内蒙古、宁夏等地巡回演出300余场,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各族人民的热情赞扬,并为文化部举行专场晚会招待各国驻华使节。1993年在大型系列歌舞《七彩江河源》中担任总编导,该歌舞在1995年荣获全国“五个一工程”提名奖、青海省“五个一工程”入选奖。1995年由文化部和劳动人事部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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